法律是否對攜帶寵物上公交有什么規(guī)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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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法規(gu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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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有網友在網上發(fā)帖稱看到公交上有一中年婦女攜帶寵物狗乘車,并讓愛犬與其他乘客一樣享受專座待遇。該貼立即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,有人表示自己曾偷偷將寵物帶上車,但是沒有讓寵物獨享一座,多是抱在懷里或放在腳下。也有很多人表示不贊成將寵物攜帶上車。
其實不得攜帶寵物乘公交早已是不成文的規(guī)定,畢竟公交車是公共場所,帶寵物上車也要顧及其他乘客的感受。雖然在法律上沒有相關規(guī)定禁止這種行為,但是帶狗上公交其實是一種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。
其實,在我國各地,已經有很多城市已經出臺了相關的規(guī)定:比如《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(guī)定》第十二條就禁止攜帶暴露的腥、臭、污穢物品及家禽、家畜上公交車;《南京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》第三十八條第七款也規(guī)定,不得攜帶犬、貓等動物上公交車;《鄭州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(guī)定》要求,不允許乘客攜帶寵物上車,遇到攜帶寵物上車的乘客,車長也會進行勸阻。
這里,寵物人才網也想提醒養(yǎng)寵物的市民,在帶寵物出門的時候,還是以保障大多數乘客的權益為前提,顧慮一下其他乘客的想法。










